事业单位体检过后的考察是如何进行的
事业单位体检过后的考察是如何进行的
考察工作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工作实际成立考察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前,考生提交个人自传,考察组结合个人自传,通过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式,全方位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对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各主管部门官网或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或取得执业技术资格证等信息,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后因拟聘用人员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组织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向拟聘用人员发布聘用通知,拟聘用人员应于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到岗并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配合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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